纽约市的地铁事故

纽约市的地铁事故

不幸的是,生活中总会发生事故,有时甚至是非常糟糕的事故。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就在上个月, 2016 年 2 月 15 日 一名男子试图登上地铁,但似乎他没有登上火车。与此同时,他的衣服似乎被抓住了,列车员收到了一个信号,车门一路关闭。据称,当火车开动时,他被火车拖着,因这次事故受伤不治身亡。据报道,2013 年每 100 万顾客中有 2.96 人受伤,考虑到纽约市的交通已经结束,这实际上是相当高的 16.54亿客户 2012年单独使用地铁。

长岛铁路或纽约市公交车还有其他措施。大都会运输署 5 次火车出轨事故中的 2 次 2013 年约有 200 人受伤 总共。

 

起诉政府实体

 

每当您在纽约起诉政府实体时,您都必须做一些事情来完善您提起诉讼的权利。未能及时完成这些必要的先决条件行为可能会阻止您对州/市提起诉讼。第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是您必须向州/市提交索赔通知 事故发生后 90 天内.你还必须 等待至少 30 天 在向法院提交案件之前提交索赔通知。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您有一年零 90 天的时间向法院提起针对州/市的诉讼。法院可以允许当事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90 天以上的时间内向政府送达索赔通知,但它无权将时间延长超过一年零 90 天以对政府实体提起诉讼。您可以向奥尔巴尼的国务卿提交您的索赔通知,但这不是您可以满足索赔通知要求的唯一方式。

 

纽约索赔法院

 

纽约立法机构设立了一个具有特殊管辖权的法院来处理此类政府索赔。特别法庭的名称是 索赔法庭.假设所有索赔通知均已妥善提交,则该事项的处理方式与任何其他疏忽事项大致相同。必须有责任、违约、因果关系和损害赔偿。适用于地铁乘客:

 

  • 地铁业主作为业务受邀者对乘客负有责任。这意味着地铁必须 行使合理的注意 运行火车和对财产进行维护。
  • 地铁所有者必须在运行火车或对财产进行维护时未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从而违反了该义务。
  • 地铁所有者未能行使合理的注意,必然是对原告造成伤害的原因。
  • 原告必须能够证明他/她因未尽合理注意而遭受损害。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在地铁事故中受伤,您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联系经验丰富的人身伤害律师 那不勒斯什科尔尼克,PLLC 立即拨打 212-39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