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公共游泳池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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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酒店业主、公寓大楼业主和其他土地所有者试图通过花哨的法律技巧和噱头来避免自己在这方面承担责任。但是,经验丰富的伤害律师可以找到永久关闭这些法律漏洞的方法。

这样的能力很重要。大多数溺水者仅在 5分钟 在水下,所以伤害往往是灾难性的。此外,如果公共泳池环境异常危险,并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不为受害人辩护,则危险环境很可能会持续存在,并且可能会有未来的受害人。

 

身体危害

在多数情况下, 纽约州法律 为公共泳池制定泳池安全标准。一些当地司法管辖区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如果是这样,则适用这些更严格的规定。这些标准是:

  • 栅栏:围栏或其他不可逾越的障碍物必须完全包围游泳池,并且围栏必须至少有四英尺高。所有大门都必须配备只能从内部操作的自锁锁。
  • 水报警:除非游泳池有自动盖,否则必须有声音警报,只要有人进入水中就会响起。一些较旧的游泳池不受此要求的约束。
  • 救援装备:所有泳池都必须配备急救箱,其中包括心肺复苏术面罩或袖珍面罩、带绳索的浮圈、15 英尺的伸手可及的杆子。较大的游泳池还必须有脊柱板来固定溺水者。

此外,无论是否有救生员,所有泳池业主都必须提交安全计划并定期更新。

未能保持这些标准构成疏忽 本身,或作为法律问题的疏忽。要在这些案件中确定责任,安全隐患和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联系。因此,如果儿童客人因为门闩坏了而在下班后进入游泳池,并且那个孩子掉进了游泳池,酒店老板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无救生员值班”告示

此类标志不会自动免除疏忽并使泳池所有者免于承担责任。相反,这些通知提出了 承担风险防御,其中涉及:

  • 自愿假设
  • 一个已知的风险。

自愿承担意味着受害人充分了解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法律上讲,儿童不能承担受伤的风险。此外,不懂英语或因为树后面或一长串“游泳池规则”而看不到标志的人不能承担风险。

在游泳池中溺水是一种已知风险,但游泳池中毒可能不是已知风险。许多化学品在异常大量时会引起有害或致命的过敏反应。

如果陪审团决定在受害人和泳池所有者之间分摊责任,法官将根据过错百分比减少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因为纽约是一个纯粹的比较过错州。因此,如果损失为 $100,000,受害人承担 50% 的责任,则受害人将获得 $50,000。

 

可用的损害赔偿

2010 年因受伤住院的住院费用总计 $3759亿元.其他医疗保健,例如后续访问和身体康复,花费了数十亿美元。受伤受害者有权获得所有这些费用的赔偿,以及他们损失的工资和其他经济损失。

一些损失,例如痛苦和苦难,没有价格标签,但受害者仍然有权获得金钱赔偿,因为民事法官只有权力判给金钱赔偿,他们的任务是让受伤的受害者恢复原状业主的疏忽。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那些从池所有权中获利的人必须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