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谨慎和标准:有什么区别?

膝盖上有警告标志的女人

在人身伤害法中,为了 疏忽,您要么必须做某事对他人造成伤害,要么不采取行动导致他人受伤。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因为事故时有发生;发现错误和责任并不总是像您想象的那样明确。当事件只不过是事故和由于疏忽造成的事件时,分开的东西是一个称为“护理标准”的法律术语。护理标准是某人为阻止某人受伤而有义务采取的合理行动。

如果一个人忽视了护理标准,那么他们可能会对由此造成的他人伤害负责。护理标准基于“合理护理”的概念。这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在某种情况或事件中会采取的行动。例如,如果您知道您家的门廊栏杆坏了,而您没有警告靠在栏杆上的客人,那不是一个有理智的人会做的。一个有理智的人会警告别人,如果他们靠在破损的东西上,他们可能会受伤。有时在 人身伤害诉讼,归因于一个合理的人会做什么并不总是很清楚。

你如何定义一个合理的人的行为?

合理的人是基于虚构观念的合法创造。在法律术语中,一个“通情达理的人”通常是一个理想的人,这个标签试图确定如果普通人或“典型”人处于同样的情况下他们会做什么。

由于后见之明是 20/20 并且没有两个人是相同的,因此很难客观化一个合理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做什么。在 人身伤害判断,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会单独考虑被告的缺陷或与他们相关的任何事情。例如,如果某人智力低下,无知并不能免除他们在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责任。在归因于合理行为时,法庭上的每个人都被要求遵守相同的智力和推理能力标准。

陪审团的工作是审视任何事件,并确定一个合理的人在任何人身伤害诉讼中会或应该做什么。这不是要考虑被告个人的任何实际特征,而是要看他们 应该 根据事件发生前他们知道或不知道的事情做了。陪审团必须确定处于他们处境的合理的人是否应该知道或看到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人而异的。这是陪审团运作的法律假设。

对孩子的照顾标准如何?

当涉及到对儿童的照顾标准时,不应期望儿童以与通情达理的成年人相同的方式行事。当人身伤害诉讼涉及儿童作为被告时,仍然存在合理的人假设,但法院使用修改后的标准。儿童在人身伤害诉讼中的行为取决于同龄儿童能够理解或推理的内容。但是,如果被告的行为是成年人的行为,那么合理的照顾就是以成年人的方式给予孩子。例如,如果儿童正在骑雪地摩托或驾驶汽车,那么他们将受到与成人在相同情况下相同的合理照料标准。

因此,实际上,护理标准是“合理”的人在任何事件或情况下会使用的护理量。这是法律的假设性创设,因人而异,但在任何人身伤害案件中,都是客观判断主观因素的方法,是认定过失责任的依据。 A 可以确认它不是一个完美的系统。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人的推定,许多受害者将无法因他人的疏忽而获得赔偿。此外,在人身伤害诉讼中也不存在客观性标准。